专家:保姆案被告辩护律师行为有一定问题 或被看成扰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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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是举国关注的杭州保姆案纵火案开庭的日子。这场等待了半年的审判开庭只有约半个小时就宣告中止,因为被告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以管辖权问题提出异议,在审判长多次与他沟通要求继续开庭的情况下,他离庭以示抗议。此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延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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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刑辩律师,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昌松接受封面新闻采访,对网友关心的几个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





封面新闻:辩护律师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有法律依据么?





刘昌松: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法院管辖,因此杭州中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但辩护律师的说法也不是全无道理,他说,法律同时规定,全国重大影响的案件由最高法院管辖,全省重大影响案件由省高级法院管辖(确实有这样的规定),因此,最高法院、浙江高院也有权管辖本案,既然本案在杭州中院可能得不到公正审判,他就强调要求由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但客观来讲,由辩护律师直接向最高法提起指定管辖的行为缺乏具体的法律条文支撑。





封面新闻:如何看待党琳山的退庭抗议行为?





刘昌松:在目前庭审实质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党律师为本案争取证人能够出庭,争取调取证据的申请能获得支持,目的是为当事人争取公正审判,有其正当合理性的一面,目的动机是好的。但他直接向最高院就管辖问题提出请求,并以最高法院尚未答复为由拒绝履行辩护职责,缺乏法律依据,因此他的行为的合法性反而有了一定问题。若认为他只是真想以此来故意拖延一下时间,我认为是不正确的。





当然,法庭有可能认为他是无理拒绝辩护,把他愤然退庭的行为,看成是扰乱法庭秩序,则有可能提出司法建议,要求司法厅局对他进行处罚,此前已有律师为此被停止执业一年。相关法律依据一般为《律师法》第49条规定,即,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封面新闻:杭州中院在得知党琳山提出管辖权异议后依然选择开庭,是否欠妥?





刘昌松:从报道反映的情况来看,党律师并不是突然在开庭时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而是早就提出了,只是被驳回,他才向最高院提出。司法实践中,还很难说杭州中院对本案的管辖有什么错误,尽管他在不准许辩护律师的一些申请上,可能存在严重瑕疵,不符合当前司法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当前正在进行的庭审实质化改革是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证人出庭上能否迈开步子)。





再者,虽然按刑诉法的规定,最高法院和浙江高院确实对本案都有管辖权,但近些年来,有尽量不让最高法院和高级法院审理一审刑事案件的趋势。因此,杭州保姆纵火案,杭州中院进行审理在程序上没有问题,辩护律师的管辖异议申请被驳回也在情理之中。





封面新闻:本案中止审理后,对林生斌之后可能提起的针对绿城的民事诉讼是否有影响?





刘昌松:肯定会有影响。因为就目前的情况来说,针对物管方在案件中过错和责任的认定需要通过莫焕晶的刑事审判中予以明确,如果案件迟迟不能开庭审理和宣判,那么这些细节就无法作为证据在之后的司法诉讼中来运用,势必会影响到林生斌后续民事诉讼的提起。





封面新闻:杭州中院提出会在15日内重新指定辩护律师,而莫焕晶又声明不会选择其他辩护律师,这个状况对审理过程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刘昌松:据我了解,党律师之前也是指定律师,法院方面是有权力更换指定辩护律师的,但根据刑诉法的精神,充分尊重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如果莫焕晶执意不肯选择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执意再委托党律师继续作为他的辩护律师,那么这个局面可能最后会比较尴尬,庭审很难进行下去。





正如我刚刚提到的,党律师因为退庭行为面临司法风险,可能会被处罚,影响到他后续的正常执业,现在这种博弈的状况下,后续怎么发展就还要继续等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