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为我争取了上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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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同志,感谢你们为我争取了上诉的机会。”申请人王某接到沙河市法院重新送达的判决书后,特地来沙河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致谢。





2016年的一天,王某接到了该市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我没有参加过该案的审判程序,法院也没有向我送达过判决书,怎么会接到执行通知呢?”王某心里很疑惑。经过了解,王某是其前夫王某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的共同被告,夫妻二人已分居五年,丈夫在外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判决前,二人已经办理离婚登记,而借款发生时,双方仍是夫妻关系,妻子王某未到庭证实该借款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法院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行科科长了解案情后,立即带领干警去法院调查核实。经查,该案的诉讼文书均由丈夫代妻子王某签收。本案中,夫妻双方虽为共同被告,但诉讼利益存在冲突,不能简单地认为他们是“同一方当事人”,让丈夫王某某代妻子签收诉讼文书是不符合司法解释精神的。该院向该市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重新向王某送达判决书,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重新向申请人王某送达了判决书,并向执行部门说明情况,这才有了开头发生的一幕。





(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