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站的“土皇帝”:擅自降低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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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国庆节本是举家欢庆、亲朋欢聚的日子,可2017年国庆节前夕,河南省西平县公路局出山超限检测站原站长杨勇却得到一份因漏罪经检察机关公诉后的判决书,杨勇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与前罪贪污罪、受贿罪的刑罚有期徒刑九个月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说杨勇是超限检测站的“土皇帝”,一点也不过分。如今公路运输事业蓬勃发展,建在国家重要公路上的超限检测站的权力不小,而杨勇在站里说一不二,自己任命站里的几个队长不说,对于超限的过往车辆,罚不罚、罚多少,也是他一人说了算。他说不罚就不罚,说少罚就少罚。
杨勇经常召集站里人员开会,置国家法律和政府制定的罚款标准于不顾,私自降低处罚标准。他常说:“按照我定的标准处罚,出了问题我负责,不按照我说的去处罚,出了事个人负责。”结果,本来该罚三五千甚至上万元的车辆,杨勇一句话,一两百元也能过关。在这样的背景下,在超限站附近,衍生了一支专门带领外地超载车辆过站的掮客,从中赚取了不菲的钱财。当然,发大财的是杨勇,众多掮客的“溪流”都流向他这片“大海”。
在其他事项上捞钱,杨勇也不含糊。2013年1月,出山超限检测站以每月1.2万元的费用租了一部液态挖掘机。在3年时间内,他多次截留租赁费用共计8.3万元。2015年1月,他又伙同一名副站长向经营砂石生意的赵某索要现金1万元。半年后,他又接受赵某提供旅游费用5000元。
河南省西平县检察院指控,杨勇在担任站长期间,超越职权,擅自降低国家规定的处罚标准,伙同其手下刘某、周某、潘某、李某等4名队长滥用职权,导致国家遭受1998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刘某等4人也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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