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不动产登记新政已实行,看看你的房子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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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不动产登记新政已实行,看看你的房子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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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新闻网12月2日讯(记者 张文娟)我市自2016年11月30日起,全市实行不动产登记,经过近半年的过渡,基本平稳运行。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逐渐显现。昨日上午,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呼市不动产登记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纠纷调处中心主任宋美就大家普遍关心的最新政策向大家解读。

呼和浩特不动产登记新政已实行,看看你的房子如何办理?

▲网络配图

(一)、原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利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抵押登记,在未解押的情况下房产局为购房人办理了个人房屋所有权证书,现购房人凭个人房屋所有权证如何申请办理转让、抵押登记:


宋美:只要购房人房屋信息存在且能够落宗落户的,可为购房人办理转让、抵押登记,不受原房地产公司抵押行为的影响。购房人凭房屋所有权证抵押贷款期满,办理注销或解押的,只要房屋信息存在且能够落宗落户的,不受原房地产开发公司抵押行为的影响,可以办理注销或解押登记。

(二)、查封登记在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开发公司将竣工验收的房屋出售给他人,如何办理办理转让、抵押等相关手续:


宋美:只要能够落宗落户的,购房人可凭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转让、抵押等相关手续,不受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查封限制。但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房屋,不得为房屋所有权人办理抵押和转移登记。


(三)、个人之间转让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如何办理转移登记:


宋美:只要数据库中有信息且能够落宗落户的,原有宗地图没有发生变化的,可办理转移登记,但划拨土地的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另外,个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只要数据库中有信息且能够落宗落户,土地权属来源合法的,不做权籍调查,可直接办理抵押、解押和注销登记。老旧小区和单位职工公有住房,未办理土地登记但有证据证明土地权属来源合法,只做权属调查,暂不进行不动产测量,可凭房产证和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四)、划拨土地上房改房上市交易如何办理转移登记:


宋美:划拨土地上的房改房上市交易,必须取得缴纳成本价的产权证书,交易完成后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住宅办理不动产登记。划拨土地上商品住房上市交易:对权利人取得划拨土地上的商品住房转移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可仍维持划拨方式,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书上予以记载;申请人愿意补缴出让价款的,缴纳完成后按照出让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非住宅用房转让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上商品房分户登记:只要是用地手续齐全,用途符合规定,只是用地性质为划拨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在办理房屋分户时,仍按照划拨方式办理分户登记。以后再转移时补缴土地出让金,转为出让土地。


(五)、统建楼、房产管理公房开发后土地确权如何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


宋美:对政府组织实施的统建楼、原房产局管理的公产房用地已开发建成的住宅小区,以及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多年形成的自建住宅小区,所占用土地属于国有建设用地的,视为业主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按照现状组织进行测绘后,不再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依照程序直接为业主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


(六)、原房地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如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宋美:对于已取得房产证且能够落宗落幢的,但土地用途与房屋登记用途不一的,视为房屋产权人取得了与房屋登记用途一致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可办理除首次登记外的不动产登记;对建筑物超出原宗地界址或跨宗建设,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权利人现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抵押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受理,按实际用地范围确定用地界址,并在不动产登记簿证上如实记载相关情况。房屋未登记的,应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宗地调整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七)、房屋已登记土地未登记的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宋美:土地权属来源合法的,建设单位未及时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但权利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权籍调查落宗落幢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可按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用地手续不完善的,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研究。


(八)、对已抵押土地上的建筑物该如何办理:


宋美说,对国有建设用地已设立抵押权,申请继续设立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必须提交原土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文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方可办理。


(九)、村镇建设的住宅小区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宋美:在城市或集镇规划区内,经政府批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村民住宅楼和商业楼,分配或出售给本集体成员居住或经营的,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但不得办理抵押登记;本集体成员之间转移的可办理转移登记;依法继承房屋的可办理转移登记。城镇居民购买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另外,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纠纷调处中心主任宋美告诉记者,如果想了解办理流程和相关政策,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及具体要件可登录不动产登记门户网站或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发放的办件指南查看,也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志愿者窗口或是到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现场咨询。另外提示广大群众,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时选择就近的、人员较少的服务点可有效的减少排队等待的时间。同时,大家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来源:呼和浩特新闻网(记者 张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