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4省市试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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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吴倩):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8日联合召开会议,部署在北京、河北、吉林、上海等14个省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这些试点地区将依托“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实现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理赔计算、司法鉴定、法院诉讼、一键理赔等业务的在线处理与信息共享,统一赔偿标准与证据规则,促进相关纠纷公正高效解决,更好保障民众权益。





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浙江省余杭法院进行处理中。当事人同意运用“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协商解决损害赔偿等问题。通过调解,各方很快达成协议,当事人当天就可以拿到有关赔偿。当事人说,很满意运用“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的处理方式:“依托平台,我们选择了保险行业调解,当天调解当天就可以拿到赔偿款。我通过平台了解到公开的赔偿标准,调解比较公正、公平,也很耐心。我觉得这一平台很透明,很有利于保护老百姓权益,我们很满意。”





今后,这样的“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将在北京、河北、吉林、上海、江苏等14个省市开始为期两年的试点应用。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介绍,14省市的试点工作基于余杭法院过去两年来的实践经验,旨在打通各相关机构间的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共享、协调联动:“道交一体化是全业务流程的一体化,也是信息共享的一体化,更是纠纷解决的一体化。公安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相关主体的理赔计算、调解组织的调解、鉴定机构的在线鉴定、法院的在线诉讼、保险行业的在线一键理赔,都将通过改革实现一体化,纠纷解决全流程公开、阳光化处理,更透明、更权威,群众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在试点中,各地将组建专业的调解队伍,根据当事人自愿,道路交通纠纷在公安交管部门或调解组织通过更加专业的调解员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可在线申请司法确认,无需到法院立案、出庭,法院也将在线作出裁定,更加方便群众。鉴定环节也前移至调解阶段,调解员可组织双方选择鉴定,鉴定机构在线选定、在线出具鉴定报告、在线接受评价,让鉴定在阳光下进行。有关诉讼材料则在线提交、在线开庭、在线送达裁判文书,提高审判效率。同时,“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还内嵌在线理赔器。当事人、保险机构、处理纠纷的组织使用统一的理赔计算器,统一理赔标准,最小化赔偿争议。对于是否适用网上一体化处理,要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网上一体化处理进行调解,并不收取任何费用。





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王思渺表示,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所遭受的损失,归根结底要依靠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得以真正落实。保险行业要当好保险责任的承担者和广大客户的服务者:“在道交一体化改革中,保险行业将严格遵守合同,坚决履行责任,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扩大数据共享互联范围,持续推进在线“一键理赔”,有效节约客户时间、解决理赔难,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少跑腿、快获赔,享受到更加优质的保险服务。”





据了解,依托“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达成调解协议或法院作出裁判的,当事人可发起一键理赔,保险监管机构将监督保险公司限时作出理赔,适时到账。





目前,“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只适用于涉保险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未参保的有关纠纷可参照执行。这项改革措施将待条件成熟在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