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普洱茶的饮用水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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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全部仅作参考。
一、学学古人:宽泛感性标准
施主请注意水要“清、活、轻、甘、冽”
由于人们用茶的角度不同,所在地域环境各异,特别是在古代,产生了对水品的不同评判、标准、说法。但总的来说,可用古人煮茶的用水标准归纳为以下几点:
用水标准一是谁要“清”。清是指水质无色透明,清澈可辨,这是古人煮茶用水标准的基本要求。
用水标准二是水要“活”。活是指水源有流。
用水标准三是水要“轻”。轻,指的是轻水。古人对水质要求轻,其道理与今天科学分析的软水、硬水有关。软水轻,硬水重。硬水中含有较多的,镁钙离子,因而所沏茶汤滋味苦涩,汤色暗昏。
用水标准四是水要“甘”。甘,是指水的滋味。好的山泉。入口甘甜。说明了水要有甘甜之味,洁净之美,才能是好水。
用水标准五是水要“冽”。就是冷而寒的意思。古人十分推崇冰雪煮茶。认为用寒冷的雪水,冰水煮茶,其茶汤滋味尤佳。
二、今人融通灵活掌握版本:
自来水、纯净水、矿泉水泡茶上的选用
市面上有各种名称的水:软水与硬水、自来水、纯净水与蒸馏水、矿泉水、山泉水与井水、地下水和地表水……那么,在泡茶的时候,如何选择出合适的水,把品质好茶泡出它应有的好滋味呢?
1.软水与硬水
泡茶时,水的硬度与茶汤质量关系密切,用硬水泡茶,茶汤发浑,透明度差,茶味不爽;用软水泡茶,茶汤的色、香、味都比较好。
现代科学把水按所含的矿物质成分不同分为软水和硬水。
水的硬度一般是指水里钙镁离子浓度总和,单位为毫摩尔每升(mmol/L)。通常,如果1L水里含有10mg氧化钙(CaO)或相当于10mg氧化钙的物质,例如7.1mg氧化镁(MgO),那么这样的水的硬度称为1度。
通常,如果水硬度在0-4度,称为很软水,4-8度称为软水,8-16度称为中硬水,16-30度称为硬水,30度以上称为很硬水。
生活中可用肥皂水鉴别软硬水。将肥皂水加入被测水后震荡,泡沫多浮渣少的是软水,反之比较硬。
如需要,也可以用购买TDS水质测试计来测量,它能够测量水中含有各种溶解性矿物盐类的总量,包括无机盐和有机物的总量。读数越低,则说明水的硬度越低(TDS为TotalDissolvedSolids的缩写,中文译名为溶解性总固体,也就是溶解于水中的固体的总量,如矿物质在水中的重量比数)。
自来水一般大概有100~200ppm(与温度有关),RO(反渗透)处理后的水能减至30ppm或以下,蒸馏后的水只有1ppm或以下,但人体所需的矿物质也同时被除去。总体来说,RO系统的水是非常洁净及适合人体吸收。
通常而言,水的硬度是暂时硬度和永久硬度的总和。水的暂时硬度是由含有酸式碳酸盐,如碳酸氢钙或碳酸氢镁引起的。水的永久硬度则是由钙和镁的硫酸盐或氯化物引起的,永久硬度不能用加热的方法软化。若水的硬度是暂时硬度,这种水经过煮沸以后,水里所含的碳酸氢钙或碳酸氢镁就会分解成不溶于水的碳酸钙和难溶于水的碳酸镁沉淀。这些沉淀物析出,水的硬度就可以降低,从而使硬度较高的水得到软化。
另外,用含矿物质较多的水泡茶,茶汤质量也会受到影响。
有实验结果表明,当水中的低价铁超过0.1mg/L时,茶汤发暗,滋味变淡;铝含量超过2mg/L时,茶汤便有明显的苦味;钙离子达到2mg/L时,茶汤带涩,而达到4mg/L时,茶汤变苦;铅离子达到1mg/L时,茶汤味涩而苦,且有毒性。所以我们建议选择软水泡茶。
2.自来水
自来水是最常见的生活饮用水,其水源一般来自江、河、湖泊,是属于加工处理后的天然水。一般会含有氯气,并在水管中滞留较久的,还含有较多的铁质。
从我国的环境现状看,各地区自来水的水质不尽相同。比如我国北方水质较硬,我们一般不建议用自来水泡茶;但在自来水水质较好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选择相对经济实惠的自来水,如再用过滤器过滤一下会更好。
选用自来水泡茶时,可以先打开水龙头,放掉含有铁锈的水。煮沸时,稍开盖(15秒)挥发氯气,这样就可成为较好的泡茶用水了。
3.纯净水
纯净水是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水源,采用蒸馏法、电解法、逆渗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纯度很高,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软水。
用纯净水泡茶,不仅因为净度好、透明度高,沏出的茶汤晶莹透澈,而且香气滋味纯正,无异杂味,鲜醇爽口。
纯净水虽不会使茶叶的滋味得到最大的发挥,但也不至于损害茶叶的滋味。所以,如果不知道该选用何水的情况下,纯净水是相对保险的选择。
4.矿泉水
矿泉水是采自地下深层流经岩石并经过一定处理的饮用水,以含有一定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为显著特征。
由于矿泉水的产地不同,其所含微量元素和矿物质成分也不同。对的矿泉水能与茶味相得益彰,而错的水也许就会害了一杯好茶。不少矿泉水含有较多的钙、镁、钠等金属离子,是永久性硬水,这样的矿泉水就不适合泡茶。
如选择合适的软水类矿泉水,则能最大化发挥一杯茶的好滋味。所以,我们在选择矿泉水泡茶时,要稍微研究一下。
因此,对于日常泡茶而言,选择桶装纯净水,可作为一个相对简单和保险的选择。
如果采用矿泉水,则须略加对比,选择适合茶性发挥的矿泉水。
自来水并非不可用于泡茶,不过可考虑根据自来水的水质状况略作必要的简单处理,比如烧开后挥发氯气。
有些对泡茶用水较为讲究的茶友,还会特地追寻用茶叶产地的山泉水来泡茶,即所谓的“当地水泡当地茶”,也不妨当做一种雅尚吧。
简言之,通常泡茶用水,只要洁净、甘甜、清冽、无异味即可。没有一种水对于天下所有茶叶都是“最适合”。
在了解茶叶特点的基础上,根据具体的条件,选择合适的水,才能做到“茶水相宜,相得益彰”。
为手中的好茶,找到适宜的水,冲泡出理想的茶汤,是爱茶人的不懈追求。正因如此,才有了众多茶友有寻水论水的无尽兴致。
三、铁面正经官家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前 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本标准与GB 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 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
——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
—— 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 增加了附录A。
——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表3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所规定指标的实施项目和日期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建设部和卫生部备案,从2008年起三部门对各省非常规指标实施情况进行通报,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鄂学礼、陈昌杰、陈西平、张岚、陈亚妍、蔡祖根、甘日华、申屠杭、郭常义、魏建荣、宁瑞珠、刘文朝、胡林林。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蔡诗文、林少彬、刘凡、姚孝元、陆坤明、陈国光、周怀东、李延平。
本标准于1985年8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所有部分)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卫生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活饮用水 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 type of water supply
3.2.1集中式供水 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3.2.4 分散式供水 non-central water supply
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3.3 常规指标 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3.4 非常规指标 non-regular indices
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4.1.1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4 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1.5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4.1.6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和表3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2要求。
4.1.7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因条件限制,部分指标可暂按照表4执行,其余指标仍按表1、表2和表3执行。
4.1.8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4.1.9 当饮用水中含有附录A表A.1所列指标时,可参考此表限值评价。
表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
指 标
限 值
1、微生物指标①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菌落总数(CFU/mL)
100
2、毒理指标
砷(mg/L)
0.01
镉(mg/L)
0.005
铬(六价,mg/L)
0.05
铅(mg/L)
0.01
汞(mg/L)
0.001
硒(mg/L)
0.01
氰化物(mg/L)
0.05
氟化物(mg/L)
1.0
硝酸盐(以N计,mg/L)
10
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三氯甲烷(mg/L)
0.06
四氯化碳(mg/L)
0.002
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
0.01
甲醛(使用臭氧时,mg/L)
0.9
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0.7
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0.7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15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
1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
臭和味
无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无
pH (pH单位)
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铝(mg/L)
0.2
铁(mg/L)
0.3
锰(mg/L)
0.1
铜(mg/L)
1.0
锌(mg/L)
1.0
氯化物(mg/L)
250
硫酸盐(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3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0.3
4、放射性指标②
指导值
总α放射性(Bq/L)
0.5
总β放射性(Bq/L)
1
① MPN表示最可能数;CFU表示菌落形成单位。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② 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
表2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
消毒剂名称
与水接触时间
出厂水
中限值
出厂水
中余量
管网末梢水中余量
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mg/L)
至少30min
4
≥0.3
≥0.05
一氯胺(总氯,mg/L)
至少120min
3
≥0.5
≥0.05
臭氧(O3,mg/L)
至少12min
0.3
0.02
如加氯,
总氯≥0.05
二氧化氯(ClO2,mg/L)
至少30min
0.8
≥0.1
≥0.02
表3 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
指 标
限 值
1、微生物指标
贾第鞭毛虫(个/10L)
<1
隐孢子虫(个/10L)
<1
2、毒理指标
锑(mg/L)
0.005
钡(mg/L)
0.7
铍(mg/L)
0.002
硼(mg/L)
0.5
钼(mg/L)
0.07
镍(mg/L)
0.02
银(mg/L)
0.05
铊(mg/L)
0.0001
氯化氰 (以CN-计,mg/L)
0.07
一氯二溴甲烷(mg/L)
0.1
二氯一溴甲烷(mg/L)
0.06
二氯乙酸(mg/L)
0.05
1,2-二氯乙烷(mg/L)
0.03
二氯甲烷(mg/L)
0.02
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
该类化合物中各种化合物的实测浓度与其各自限值的比值之和不超过1
1,1,1-三氯乙烷(mg/L)
2
三氯乙酸(mg/L)
0.1
三氯乙醛(mg/L)
0.01
2,4,6-三氯酚(mg/L)
0.2
三溴甲烷(mg/L)
0.1
七氯(mg/L)
0.0004
马拉硫磷(mg/L)
0.25
五氯酚(mg/L)
0.009
六六六(总量,mg/L)
0.005
六氯苯(mg/L)
0.001
乐果(mg/L)
0.08
对硫磷(mg/L)
0.003
灭草松(mg/L)
0.3
甲基对硫磷(mg/L)
0.02
百菌清(mg/L)
0.01
呋喃丹(mg/L)
0.007
林丹(mg/L)
0.002
毒死蜱(mg/L)
0.03
草甘膦(mg/L)
0.7
敌敌畏(mg/L)
0.001
莠去津(mg/L)
0.002
溴氰菊酯(mg/L)
0.02
2,4-滴(mg/L)
0.03
滴滴涕(mg/L)
0.001
乙苯(mg/L)
0.3
二甲苯(mg/L)
0.5
1,1-二氯乙烯(mg/L)
0.03
1,2-二氯乙烯(mg/L)
0.05
1,2-二氯苯(mg/L)
1
1,4-二氯苯(mg/L)
0.3
三氯乙烯(mg/L)
0.07
三氯苯(总量,mg/L)
0.02
六氯丁二烯(mg/L)
0.0006
丙烯酰胺(mg/L)
0.0005
四氯乙烯(mg/L)
0.04
甲苯(mg/L)
0.7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mg/L)
0.008
环氧氯丙烷(mg/L)
0.0004
苯(mg/L)
0.01
苯乙烯(mg/L)
0.02
苯并(a)芘(mg/L)
0.00001
氯乙烯(mg/L)
0.005
氯苯(mg/L)
0.3
微囊藻毒素-LR(mg/L)
0.001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氨氮(以N计,mg/L)
0.5
硫化物(mg/L)
0.02
钠(mg/L)
200
表4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
指 标
限 值
1、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CFU/mL)
500
2、毒理指标
砷(mg/L)
0.05
氟化物(mg/L)
1.2
硝酸盐(以N计,mg/L)
20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20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
3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5
pH(pH单位)
不小于6.5且不大于9.5
溶解性总固体(mg/L)
1500
总硬度 (以CaCO3计,mg/L)
5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5
铁(mg/L)
0.5
锰(mg/L)
0.3
氯化物(mg/L)
300
硫酸盐(mg/L)
300
5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
5.1 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 3838要求。
5.2 采用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T 14848要求。
6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
6.1 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应按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执行。
7 二次供水卫生要求
二次供水的设施和处理要求应按照GB 17051执行。
8 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
8.1 处理生活饮用水采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pH调节、防锈、阻垢等化学处理剂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 17218要求。
8.2 生活饮用水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水处理材料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 17219要求。
9 水质监测
9.1 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
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9.1.1供水单位的水质非常规指标选择由当地县级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协商确定。
9.1.2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CJ/T 206执行。
9.1.3村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SL 308执行。
9.1.4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结果应定期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水质检测结果的内容和办法由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商定。
9.1.5当饮用水水质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9.2 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
9.2.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各类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进行卫生监督、监测。
9.2.2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饮用水监督、监测方案。
9.2.3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范围、项目、频率由当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10 水质检验方法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应按照GB/T 5750(所有部分)执行。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表A.1 生活饮用水水质参考指标及限值
指 标
限 值
肠球菌(CFU/100mL)
0
产气荚膜梭状芽孢杆菌(CFU/100mL)
0
二(2-乙基己基)己二酸酯(mg/L)
0.4
二溴乙烯(mg /L)
0.00005
二噁英(2,3,7,8-TCDD,mg/L)
0.00000003
土臭素(二甲基萘烷醇,mg /L)
0.00001
五氯丙烷(mg/L)
0.03
双酚A(mg/L)
0.01
丙烯腈(mg/L)
0.1
丙烯酸(mg/L)
0.5
丙烯醛(mg/L)
0.1
四乙基铅(mg /L)
0.0001
戊二醛(mg/L)
0.07
甲基异莰醇-2(mg /L)
0.00001
石油类(总量,mg/L)
0.3
石棉(>10mm,万/L)
700
亚硝酸盐(mg/L)
1
多环芳烃(总量,mg /L)
0.002
多氯联苯(总量,mg /L)
0.0005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mg/L)
0.3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mg/L)
0.003
环烷酸(mg/L)
1.0
苯甲醚(mg/L)
0.05
总有机碳(TOC,mg/L)
5
萘酚-b(mg/L)
0.4
丁基黄原酸(mg /L)
0.001
氧化乙基汞(mg/L)
0.0001
硝基苯(mg/L)
0.017
参考文献
[1]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Guidelines for Drinking-water Quality, third edition. Vol. 1, 2004, Geneva
[2] EU’s Drinking Water Standards. Council Directive 98/83/EC on the quality of water intended for human consumption. Adopted by the Council, on 3 November 1998
[3] US EPA. Drinking Water Standards and Health Advisories, Winter 2004
[4] 俄罗斯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2002年1月实施
[5] 日本饮用水水质基准(水道法に基づく水质基准に关すゐ省令),2004年4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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