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 | 冲动是魔鬼,桂林一男子在家纵火!

本文《恐怖 | 冲动是魔鬼,桂林一男子在家纵火!》是傻大方资讯网小编整理于开放的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恐怖 | 冲动是魔鬼,桂林一男子在家纵火!

因为“一时冲动”,

引发的案件可以说是

数不胜数,

今天小编要和大家聊的,

就是一起纵火案,

被告人就因为“冲动”害了自己。

纵火罪,也称放火罪,是指违反《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之规定,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国现行《刑法》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相关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