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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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可支配收入5509元,比上年增加503元





(记者张婷)11月20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获悉,前三季度,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509元,比上年增加503元,增长10.1%,增速比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3.5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省农民收入的72.7%,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民收入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在不断缩小。





调查显示,贫困地区农民四大类收入“三升一降”,转移净收入增长最快。其中,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前三季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608元,比上年增加137元,增长5.5%,增速比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高0.6个百分点,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7.1%,拉动可支配收入上涨2.7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稳中有升。前三季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265元,比上年增加25元,增长2.0%,增速比全省农村平均水平低0.7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小幅回落。前三季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71元,比上年减少2元,下降3.3%,增速低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前三季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1536元,比上年增加345元,增长28.2%,增速较全省农村平均水平高11.6个百分点,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68.5%,拉动可支配收入上涨6.9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我省扶贫重点县、连片特困区、深度贫困县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高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





前三季度,全省贫困地区扶贫重点县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50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8元,增长10.2%,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6个百分点。特困连片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233元,比上年增加470元,增长9.9%,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3个百分点。深度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985元,比上年增加492元,增长11.0%,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高4.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