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头很近,法律亦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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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你会发现,试图理解一些人,是彻底的无用功。





而就在最近,我们一起见到了:最发达的城市上海、光环加身、官方加持、背靠自家企业的亲子园,上演了近年来最恶劣的虐童事件。





我们了解并接受罪恶的存在,但理解,亦不谅解。





2015年11月1日后,刑法修正案(九)在虐待罪后增加了虐待被监管、看护人罪,意图解决诸如保姆、幼儿园、养老院、医院护工等虐待未成年人、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相对弱势群体的问题。在此之前,如果没有达到轻伤的程度、不能适用故意伤害罪时,往往无法对类似情况判处刑罚。





此后的两年间,并不缺乏这样的判例,最高人民法院亦有相关典型案例公布宣传。如果从侵犯人身权利的罪名间横向比较来看,该罪的量刑尺度不可谓不严:





2015年,吉林两名幼儿园教师因幼儿穿衣慢、不听话等原因,多次进行恐吓,并用针状等尖锐物将10余名幼儿刺伤,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16年,北京某保姆对看护的老人(77岁)多次辱骂、推搡、拍打、扇耳光,致其身体多处皮下出血、皮肤擦伤,达到轻微伤程度,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禁止从事看护工作三年。





2016年,广东某护工在看护期间多次以辱骂、推搡、拍打、扇耳光、脚踢等方式虐待被看护人,致使其双侧眼眶外侧壁骨折、右侧颧骨骨折(轻伤一级),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在上海携程亲子园虐童案中,涉案人员要做的当然不只是下跪,对儿童身体、精神的既成和潜在的伤害,恶劣的社会影响,也都将被折射到最终的司法结果中。





拳头很近,法律也许慢些,但法律并不远。





愤怒平息,恶人伏法,当社会重归平静时,愿所有的小天使们不再记得、不再遭遇今天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