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微评]做错题就罚款?教育行为不能太“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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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仁忠:固然,学生做错题有其偶然性,但更多的应该还是不懂之后的必然,而不懂的根源就在于老师在课堂上并没有把学生教懂。不要用课堂时间有限、学生接受能力有差异来辩解,“传道授业解惑”是老师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因材施教”是老师应有的教学态度,学生需要的不是“填鸭式”的灌输,而是“开放式”的解题思维。如果老师还停留在“我教你学”上面,那注定仍有学生听不懂。因此,对“错题罚款”,可不能简单整改了事,我们更应关注如何加快教育改革,打破现有的“填鸭式”教学模式和“标准答案”框架,提升老师教学质效,真正培养新时代需要的人才。





谢晓刚:面对老师“错题罚款”行为,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不能仅停于校方退款、致歉,更不能持宽容态度,总是强调老师“出发点是好的”“是一个认真负责的好老师”之类,而应该坚持问题导向,对老师对学生罚款的问题,应该上追一级,落实教育主管部门的责任,避免只管教育而不懂教育的尴尬局面,更要杜绝类似以罚治教的教育偷懒行为。





何勇:教育,前提必须是“依法执教”、“依法治教”,而不是“依罚执教”、“依罚治教”,老师对学生的处罚和教育手段必须回归到法治轨道上来。同时,需要完善教育法律法规,赋予老师合法惩罚学生的权力,让老师拥有更多的教育手段,不能只剩下要么赏识要么说服两种方式。完成的教育,既包括赏识教育,也包括惩罚教育。当然,老师要认真研究学生、教材,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而不是一味地去逼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