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做好司法办案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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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区检察院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做好侦查阶段的风险防控。与公安机关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明确由公安法制部门定期将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梳理,对有风险隐患的案件进行登记说明。完善提前介入侦查工作,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快速反应。对经排查有较大风险、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等案件必须提前介入,注重发现和分析案件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提出解决方案和应对措施。





全面细化审查工作,做好审查逮捕阶段的风险防控。该院要求公安机关在提请案件的时候移交《执法办案风险提示卡》,对可能出现风险的案件,做好做强证据审查。同时实行“办案三沟通”机制:要求案件承办人就事实证据情况与公安机关密切沟通,深入了解案件情况;要求承办人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做好跟辩护律师的沟通;要求承办人公开公正地接触被害人,重视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深化分类不捕说理,做好不逮捕案件的风险防控。对已建立的分类不捕说理机制进行深化,对“不构罪不捕”案件欠缺的构成要件作重点阐述。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的案件,重点阐述哪些事实不清,哪些证据不足。对“无逮捕必要”不捕的案件,重点分析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可能判处较轻刑罚情况,综合分析采取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可行性。同时开展对公安机关、被害人的双向说理。





(孙云英张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