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一次变道 跟踪三个月抢劫、敲诈勒索女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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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长沙11月1日电(通讯员 盛俊杰 陈建平)仅因一次变道挡车,便跟踪抢劫继而敲诈勒索被害人的吴某,经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于10月31日开庭审理,并当庭做出一审判决:以犯抢劫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2年,罚金4万元;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5年零5个月,罚金2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5年,处罚金6万元。





吴某,29岁,大专文化,湖北省天门市岳口镇人。2016年12月的一天,吴某驾车在长沙市桔子洲大桥行驶时,仅因行驶在前方的女被害人张某的车,突然变道阻挡了一下他的车,他便怀恨在心。此后的3个月期间内,吴某多次驾车跟踪张某欲行报复。





2017年2月22日晚9时30分许,吴某携带水果刀、胶带、手套、口罩等作案工具来到开福区某地下停车场,在张某停车的地方等候。次日凌晨,张某前来开车,刚打开车门上车,就被吴某劫持,持刀索要60万元。张某被迫当场给了吴某一张有7.9万元余额的银行卡。吴某为确保余下的50余万元能够到位,还逼迫张某拍裸照作为抵押。吴某用口罩蒙眼,胶带封嘴,绳索捆手等方式控制张某,开着张某的车将其带入望月湖一停车场内,拍了张某的裸照,随后将张某送回荣湾镇张某家楼下。





途中,吴某用张某的银行卡取款2万元。最后,吴某将张某的车停放在星沙一家地下停车场。在2月23日至27日期间,吴某去澳门游玩,用张某的银行卡陆续套现取款55000余元。在2月24日至3月6日期间,吴某多次给张某发短信,以卖掉其车和公开其裸照为由向张某索要剩余的50余元,因张某一直未予支付而未遂。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张某的车价值59.2万元。3月6日,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3月16日吴某的家属退还被害人74436.73元。





办案检察官提示:该案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抢劫罪;又以非法占有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遂,又犯敲诈勒索罪。故应数罪并罚,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