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待客户发生的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吗

企业招待客户发生的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吗?

专家回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因此,招待客户发生的住宿费不可以进行进项抵扣。

| 作者:中华会计网校答疑专家组

企业招待客户发生的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吗


| 点击阅读原文,掌握中小企业财务经理8项核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