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威海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组建计划的通知

威科规字〔2017〕32号

各区市科技局,高区、经区科技局,临港区科技金融办,南海新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威海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威科规字[2017]26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等单位,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建设期2年,期满按规定进行验收。为确保组建计划顺利实施,现要求如下:

       1、签订任务书。各主管部门要组织依托单位填写《威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书》(一式4份),并进行认真审查后,于15日内报送市科技局。任务书作为实验室建设、调度与验收的主要依据。

       2、加强管理。各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建设的重要性,加强组建过程中的管理和指导,积极支持实验室建设,及时解决组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着力提高实验室应用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和开放服务能力,确保建设成效并按期验收。

       附件:2017年威海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组建名单(附件请到威海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