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布非遗保护意见稿 将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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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原标题:少林功夫、嵩山摸摸会、小相狮舞……郑州市公布非遗保护意见稿,将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未来“非遗”将走进高校课堂

  闻名世界的“少林功夫”、神秘的“嵩山摸摸会”、雄伟壮观的“小相狮舞”、著名的“葛记焖饼”……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着郑州历史上最顶尖的“绝技”。昨天,郑州市发布公告,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开保护。

  消息

  郑州市出台非遗保护意见稿

  将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

  10月20日,郑州市法制办公布了《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提到,今后郑州市将对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等六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开保护。相关政策极其详尽,比如,将为包括街道办事处在内的各级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可以按照国家和郑州市有关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事部门应予以倾斜和照顾。

  郑州市还将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公开,便于公众查阅。

  规定

  传承人不履行义务

  可取消其资格

  《意见稿》提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或保护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履行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或者保护单位资格,并予以重新认定。

  此外,在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保持其原有的文化生态和文化风貌,不得歪曲、贬损、滥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不得以与其资格不相符的名义开展传承、传播活动。

  未取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更是不得以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的名义开展传承、传播活动。

  亮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将成一门高校课程

  未来,郑州市还将支持和引导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课程,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式,培养专门人才。

  除此以外,也支持和鼓励中小学校通过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融入相关课程,建立社会传承基地,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鼓励公民学习、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技艺,对表现优异的后继人才给予适当资助。

  与此同时,政府也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传统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

  要采取分类保护

  《意见稿》提到,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推荐列入上一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郑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特点和现状,实行分类保护。对濒临消失的或者本地特有且历史文化价值较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予以重点保护。

  对于对存续状态受到威胁、活态传承较为困难、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要制定抢救保护方案,优先安排保护资金,采取将其内容、技艺流程等予以记录,制作影音资料等方式,实施抢救性保护。对于受众较为广泛、活态传承基础较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以采取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培养后继人才、扶持传承基地等方式,实行传承性保护。对传统美术、传统医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郑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给予税收减免、发放专项补助资金等支持对项目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实行生产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