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十二条河流 完成黑臭水体治理 重现水清岸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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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记者从市建委了解到,沈阳市12条河黑臭水体集中治理基本完成,达到国家的初步验收标准。





据了解,沈阳共有12条黑臭水体进行了综合治理,包括建成区内的新开河、南运河、卫工明渠、辉山明渠及满堂河5条运河水系,以及建成区周边的细河、白塔堡河、浑南干渠、山梨河、南小河、造化排支、造化排干等7条黑臭水体。主要实施截污、清淤、污染源治理等三方面工程,同时对河道两侧景观进行综合整治。





据了解,沈阳市从2015年开始,全面启动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工作。今年5月份,沈阳市全面开展“清除污染源、恢复水生态、建起防护网”三大战役,对辉山明渠、满堂河、南运河、造化排干等12条黑臭水体集中治理有序展开。12条黑臭水体治理总长度达到190公里,其中三环内96公里,三环外94公里。黑臭水体底泥均采取原位清淤方式进行处理。铺设截污管线49公里,对河道两侧污染源进行截流,集中排入就近的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治理。排查污染源172处,对排查的污染源采取“一口一策”的方式进行综合治理,对于小工厂、小作坊无污水处理能力的,坚决取缔;对于居住小区、单位直排行为,就近接入污水管网,对于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实施围堰、药包过滤等方式治理;对于村屯面源污染,结合宜居乡村建设,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如今的沈阳市城区内外河流水质明显改善,河道两岸环境明显提升,基本达到住建部的验收标准。对已经完成综合治理的12条河流,将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强化日常管理和维护,从污染源治理、河流水体、护岸护堤入手,确保整治后的河流长治久清,同时,建立”河长“制度,明确河流管理维护的责任部门,各地区、部门应建立水体监管公众平台,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发动广大群众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同时接受公众监督。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王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