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批认定6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2016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我市成为全国15个新增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之一。2017年6月,市科技局联合市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委出台《威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下发通知,组织开展威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区市审查推荐、专家认定评审、部门会审、网上公示等程序,近日,威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公室首批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6家,为威海光远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汇天润泽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威海市思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曼威软件有限公司、威海睿博软件有限公司、威海纺织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