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歌一曲"起争执 小舅子捅伤姐夫被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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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歌一曲”起争执





小舅子捅伤姐夫





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何书俊 通讯员 覃柳面)唱歌本是愉悦心情的活动,但柳州市李某却因唱歌引发矛盾,将自己的姐夫打伤。日前,柳江区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进行一审宣判,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李某和姐姐姐夫是邻居,两家人常有来往,平日也没有什么矛盾。2016年8月12日晚8时许,姐夫樊某和朋友在家中唱歌,音乐声影响到隔壁正在看电视的李某,李某遂将樊某家的电闸拉下,阻止樊某等人继续唱歌。樊某出门查看电闸,并将电闸复位后,继续回家唱歌,并未理会李某。





樊某继续唱歌的行为,让李某更加不满,便站在家门口谩骂樊某等人,后与前来理论的樊某发生争吵。谁知,情绪激动的李某竟从家里拿出一把长镰刀,将姐夫樊某的头部、胸部砍伤。经鉴定,樊某损伤构成二级重伤。当晚,李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案发后,李某和姐夫一家达成调解,李某赔偿姐夫樊某的医疗费用4万元,并取得樊某的谅解。柳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未能正确处理与他人的纠纷,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其投案自首、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法院作出如上判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