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三属”“三红”残疾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7万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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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10月1日起,南阳市部分优抚对象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再次提高。小编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7万余名优抚对象将从中获益。

南阳市“三属”“三红”残疾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7万余名

  根据此次提标,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60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至500元、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至55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72850元、70550元、68240元,分别比2016年提高了6620元、6410元、6200元。此外,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3130元、19860元和1868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0520元、50520元和22790元。南阳市“三属”“三红”残疾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7万余名

(来源:南都晨报)



南阳市“三属”“三红”残疾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7万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