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硕讲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区别有哪些?

来硕讲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区别有哪些?
来硕讲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区别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区别有哪些

微信编辑器 构思编辑器

微信编辑器 构思编辑器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

微信编辑器 构思编辑器

微信编辑器 构思编辑器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

微信编辑器 构思编辑器

微信编辑器 构思编辑器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二是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这些权利进行限制和调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区别:

微信编辑器 构思编辑器

微信编辑器 构思编辑器

(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四)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关于我们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合伙制事务所。自成立以来,来硕秉持客户至上的理念,尽心竭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追求卓越,精益求精,不断超越自我。来硕已成为在刑事辩护、影视娱乐、征地拆迁、行政诉讼、建筑及房地产等专业法律服务领域享有盛誉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电话:13601297308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来硕讲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区别有哪些?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点击下方关键词,查看更多法律知识

↓↓↓

违法强拆/司法强拆/农村拆迁/拆迁协议公证

强拆维权/拆迁协议/以租代征

征地维权/宅基地拆迁/企业拆迁

政府违拆维权/行政不作为

编辑:征迁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