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在门头沟、石景山发现这款饮料请立即举报,属于新型毒品!

警惕!在门头沟、石景山发现这款饮料请立即举报,属于新型毒品!

警惕!发现这款饮料请立即举报,属于新型毒品

2017-10-01 新华社

近两个月来,一款名叫“咔哇潮饮”的饮料在年轻人群里中“走红”,但据相关部门检验,该饮料中含有国家管制的精神药物“γ-羟基丁酸”,会造成人暂时性记忆丧失,严重的会导致死亡。

“咔哇潮饮”属于新型毒品

警惕!在门头沟、石景山发现这款饮料请立即举报,属于新型毒品!

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近日发布警示信息,提示青少年群体不要接触该饮料,群众发现此饮料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据滨州市工商局介绍,在该饮料的瓶外装上,厂家标示所含成分为“γ-氨基丁酸”,但经相关部门对饮料成分进行检验和分析后,发现其中含有高浓度的“γ-羟基丁酸”。二者虽然仅一字之差,但在性状上却差距甚远。滥用“γ-羟基丁酸”会造成暂时性记忆丧失、恶心、呕吐、头痛、反射作用丧失,严重的会导致失去意识、昏迷及死亡。我国已将“γ-羟基丁酸”列入一类精神药物予以管制。

目前,该饮料生产线已被公安部门查封。滨州市工商局在对各大电商平台进行实时监测后,暂未发现相关商品出售。但根据相关部门调查,在一些娱乐场所内仍存在“咔哇潮饮”饮料。

滨州市工商局提醒,“咔哇潮饮”中含有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γ-羟基丁酸”,该饮料属于新型毒品。

青少年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家长也应该特别叮嘱孩子注意防范,目前公安机关已在严查。群众如有发现该饮料在售卖,应立即向当地公安、工商和安监部门举报。

国家食药监总局: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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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佛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查处了四川拾藏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佛山维尔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 “咔哇潮饮”饮料。经检验鉴定,在“咔哇潮饮”饮料中检出列入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γ-羟丁酸(GHB)。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要求广东、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召回相关食品,查封扣押涉案食品及原辅料。

“咔哇潮饮”饮料主要在娱乐场所销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食品经营者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立即停止销售。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经营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娱乐场所和所在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监管,严肃查处销售“咔哇潮饮”饮料的违法行为。

公众发现有生产者、经营者违法生产、销售该饮料的,请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来源:工人日报、新华网、央视网等

监制:葛素表

编辑:王朝、李永锡、李超然(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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