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政府出公告,搞房子一定要报建不然要依法处置

小编嘚啵嘚:《东方市政府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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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政府出公告,搞房子一定要报建不然要依法处置


 为推动我市农村居民建房等建设行为的科学规范化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更好的打造东方美丽乡村,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方市农村居民建房审批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府〔2016〕52号)、《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建房报建审批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东府〔2017〕2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我市农村居民建房报建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全市辖区内建设行为必须办理报建手续后方可实施。报建受理范围包括:居民住宅、厂房、家庭旅馆、经营性建设项目、庙宇、祠堂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活动。

二、全市城乡建设报建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分层管理。城市规划区和工业园区的建设行为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报建手续;村庄(含上述城市规划区和工业园区内的村庄)、城中村、农场等居民的建设行为由所在乡镇政府、华侨经济区管委会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报建手续。

三、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未经审批的在建项目一律暂停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完善报建手续后方可重新开工建设。凡未办理报建手续而擅自建设的项目,一律依法处置。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东方市政府出公告,搞房子一定要报建不然要依法处置


 来源:东方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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