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最重要的事】

【写作最重要的事】
【写作最重要的事】

讲个笑话

       三个人来求职,其他条件都差不多,一个颜值高,一个关系广,一个套路深,你选哪

        选那个会写文章的。

        为什么?慢慢你就懂了。

        写作是件难事,统合自然状态下的发散性思维,依次表达为词汇—句子—段落—文章,谈何容易。但它又不是难到不可及,而是只要训练必有所成。

        把好作者变成天才作者是不可能的,但不用绝望,我们又不吃天才这碗饭;把坏作者变成好作者是完全可能的,这就要训练。

训练第一步:马上写

        写作训练没秘密,就是要写,而写的第一步是马上写。这说起来像是废话,然而并不是,是关键中的关键。

       下笔千言倚马可待的传说太多,使得大家想到写作就头疼:如果必须事前都想明白打好腹稿一气呵成才能开始写的话,写作就太难。

       还好,也许有人真这样写文章,但我很幸运还没见到过。只是这套路太吓人,绝大多数人一想起写作就害怕。

       怎么克服害怕?

       马上写,多写。

      我自己的体会是这样的,思路本来是发散的、断片的、随机游走的,文章则该咬合。

       怎样才能把发散变成咬合?别指望在自己的大脑中完成这过程,对普通人来说,更好的办法是在随时随地的写作中将断片落于纸上,再在纸上完成整合,为大脑减负。

       在耶鲁世界学人的写作培训课上,讲课老师给出克服写作畏难症的独门秘诀: “告诉自己,坐下来,只写5分钟就好。”

        难在开始,其实只要开始写,5分钟之后,你十有八九忘记了害怕,也许已经写得停不下来了。

        各有各的办法。这是一法,还有人的办法是每天早上不查电子邮件,晨起第一件事就是写作,不写够多少字不许自己站起来。

只要有用,怎么都行。

用中文写作,从英文学习写作

       中文世界里关于写作的书,太强调才能这类因素,不够实用。

       英文世界里的写作书则相反,从选择词汇开始,生成句子,构建段落,处处讲透,落到实处,至于谋篇布局微言大义之类,反而讲得很少。

      想想也对,写得多,段落写得好,基础有了,搭出高楼不会有多大问题,至于搭出来的是火柴盒还是大裤衩,那是每个作者自己的风格。

       我看过许多英文世界里的写作教程,其共通之处是推崇简明:

        能一个词说清的事,不用两个词

        能一句话说清的事,不用两句话

        能用通俗的话说清楚的事,不用术语

        ……

       如果说中文写作强调加法,英文写作则是强调减法,把不需要的都去掉,剩下的就是合格文章。

推荐以下英文写作教程:

1. Style Guide of the Economist

《经济学人写作法》

【写作最重要的事】

      这是《经济学人》杂志的写作指引,我曾经作过长篇介绍和分析,你可以在文末的推荐阅读里看到这篇文章。

2. On Writing

《关于写作》

【写作最重要的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惊悚小说大家斯蒂夫·金(Stephen Edwin King),代表作品有《闪灵》、《肖申克的救赎》、《黑暗塔》等。

        他20年前车祸重伤,术后用写作疗伤,其心得不仅适用于写小说。

        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写作开始于作者的想象,完成于读者的想象。”

3. The Elements of Style

《风格的要素》

【写作最重要的事】

       E·B·怀特(E. B. White)和小威廉·斯特伦克(William Strunk)撰写的这本书可以说是英文写作的“圣经”,中国人第一次读的话会受震动,原来人家的写作观是这样朴素。

      这本书很短小,其中相当部分涉及英文字词本身的分析,略过这些部分的话,两个小时能读完。

4. The Sense of Style

《风格的感觉》

【写作最重要的事】

       斯蒂芬·平克(Stephen Pinker)是进化心理学大家,这本书用心理学和认知科学的新成果,来重塑现代人的写作。书名借用了前代经典The Elements of Style书名,可见其抱负。

       我觉得它达到了预期。

      如果关于写作只读一本书的话,我推荐这本。

       原因见下。

经典文体:与读者对话

       在《王烁·大学·问》专栏文章中,我有意地全部采用一种写法,在《风格的感觉》中,斯蒂芬平克称之为“经典文体”。

      所谓经典文体,跟经典无关,指的是作者采取与读者对话的姿态;所谓对话,不是用对话体,而是对话姿态。

      如何理解?

      用经典文体写作,好比博物馆的解说员向游客介绍藏品,作者向读者讲解他想传达的内容。

      文章制造出作者与读者的共同想象空间中,作者引导读者的视线,在观念、物体、事件之间流动。

       有几个关键:

      1. 作为表达,写作是作者与读者的对话,而不是作者的独白(天才除外)。

     作者要相信读者的想象力,所以不必事事点透,但又理解读者毕竟不是作者,凡有需要就应细细讲解。

      2. 强调视觉。

     所谓视觉,指读好文章时,不论内容是什么,读者跟随作者的指引一路走来,时常会有历历在目的感受。

     与此相应,作者在人称选择上非常自由,时而你我相称,时而跳出去切换到上帝视角。

      3. 注重音韵。

     但凡好文章,必是可读的,不仅是指可阅读,而且指可朗读。

     选词时,意义相近的话,尽可能选上口的那个词;造句时尽可能用短句,如有长句,首先要想如何转换为短句。

     反过来说,长句不用则已,要用就用到出人意料有新鲜感为止。

     如果文章里全是一口气读不完的长句,我早就把它放下了;但如果多是短句,偶尔读到长句,我会知道这是作者给我发信号,我会停下来,接收。

      4. 把握词汇。

     语言是活的,它每天都在被创造出来,没有语言的纯洁性这回事,所以好作者总要留意新词。

     但是,把眼光放得稍微长一点点来看,会发现新词的存活率极低,绝大多数会在一年内死去,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才能流传下去。

     好作者必须对哪些新词能够存活下去有判断,如果没有把握,则要首选旧词。以我自己为例,每年进入我的语汇集的新词不会超过十个。

     奥威尔和丘吉尔都说过类似的话,用新词是冒险,如果用得极为贴切还好,否则不如用老词,因为后者在无数人数百年使用中早已千锤百炼过,最无聊是用半新不旧的词,连冒险都不是,就是赶时髦晚了一步而已。

     最后的最后,回扣主题。

     关于写作,如果只记住一件事,记住这一件:马上写。

【写作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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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大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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