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进依法治国新成就综述( 七 )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修改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健全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立法精细化。五年多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和继续审议的法律草案都及时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共公布法律草案83件次。国务院全面实施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和立法草案网上征求意见工作,共有67件行政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统筹考虑立新废旧、修法释法并举和法律间协调衔接。

五年多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通过统筹修改法律的决定16件,涉及修改法律101件次。国务院共发布9件关于清理行政法规的决定,涉及修改行政法规207件次。根据改革要求适时废止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119件。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司法解释备案审查清理工作,截至2017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废止817件、确定修改187件司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性文件。

形势在发展,事物在变化,法律体系必须与时俱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