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药目录40年回顾,路在何方?( 六 )

从贫困非洲走向世界

基本药物的概念形成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又有所调整,此后不再限于援助药品和受援国,开始从贫困非洲走向了世界其他国家,同时还着眼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和偏远地区一用少数种类廉价有效的药品,满足大部分困难人群的临床急需。因此,世界上很多欠发达国家,诸如印度、巴基斯坦、缅甸等国家都有政府财政承担,免费提供给低收入群体所需的药品。

在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更是如此。 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发展司前司长朱幼棣在《无药》一书中写道,欧洲许多国家对国家药物价格实行管制,未进人国家目录的则放开。如法国、德国等按大类制定“国家药物”指导价。 欧盟多数国家实行全民医保,“国家药物”进人医保,保险机构预付费制,参保人员就医时不必自己掏钱买药。 只有用高出国家药物参考价的专利药需自己付费。非“国家药物”由市场定价。在全民医保国家,即由保方付费一成为基本药物的本质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