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国之后,美国也允许金融科技公司申请银行?牌照了!( 六 )

 

货币署此举并非心血来潮,早在2016年12月就发布报告探讨为金融科技公司提供特殊牌照。

可为何从该牌照着手呢?这要从美国银行体系说起,其中包括国民银行、州立银行、联邦储蓄银行、联邦储蓄贷款协会、信用社等。根据《国民银行法》和《住房所有者贷款法》,货币署拥有向国民银行和储蓄协会发放牌照的权限,后者受制于资产和投资等方面限制、必须有存款保险,因此前者灵活性更大。国民银行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分为全面服务银行和特殊目的银行,后者业务局限于特定领域、面向限定的客户群。由于多数金融科技公司不吸收存款、无法提供全面服务,因此货币署此次祭出了特殊牌照大杀器。

此前,该类牌照涵盖信托银行、信用卡银行、银行家银行(为社区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社区发展银行和现金管理银行等,今后将新增金融科技公司这类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