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减负!校外培训迎首份“国家级”文件:机构不得留作业严禁( 九 )

校外培训不得留作业,禁止举办各类考试和竞赛

规范培训行为是《意见》的重要举措。

《意见》规定:

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

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