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进入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有关区域的通告( 二 )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

三、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

四、因科学研究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或因教学科研的目的,需要进入自然保护区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且将活动成果的副本提交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五、对非法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将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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