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身边事」成都医药新政:医院提供处方 患者可自主药店购药( 三 )

成都市将鼓励市内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引入市外品种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成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支持药品生产企业加强专利信息分析,加强新药研发和专利到期药品仿制;加快按通用名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尽快形成有利于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使用的激励机制。

保障患者用药需求

成都市继续加强短缺药品、低价药品、儿童药品供应监测,形成生产、销售、使用全链全域分析预警和信息对称机制,采取定点生产、应急储备、多方调剂等措施,保障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的有效供给。继续推进专利药品、首仿药等降价行动计划,采取注册承诺、药品谈判、集中采购、医保支付等多种措施,在保障有效供给的前提条件下,将专利药、首仿药等药品价格调控在合理范围内。优先支持质量可靠、疗效确切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

成都市加大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发布,完善行政监管通报制度。同时,将加强对医药代表监督管理,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服务,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对核实的医药代表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