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深圳交通文明指数略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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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记者林洲璐)昨日,市文明办发布7月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7.07分,比上月减少0.09分,略有下降。





7月份,进入“三伏天”,温度每日攀升,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有所降低,部分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现象有所增加。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编制的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7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7.07分。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现象。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8.13分,比上月增加0.92分,接近“比较满意”水平。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4.52分,比上月增加1.38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和信号灯故障现象减少,其中出现交通标志缺失的路口比上月减少26处。守法率指数为87.27分,比上月减少0.31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未能积极有效地维持交通秩序,同时部分监测点二次过街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占道、载客等违法行为有所增加。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7.13分,比上月减少1.06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堆物、违章设摊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增加,其中,出现堆物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分别比上月增加8个(次)和11个(次)。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大鹏新区、南山区和福田区位列前三。福田区、南山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和大鹏新区得分有所上升,罗湖区、盐田区、宝安区和龙岗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