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纪检监察机关处分24万人:省部级及以上28人( 四 )

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各地纪委监委不断探索创新: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察工作规则(试行)》,对审查调查各个环节、各项措施和相关程序进行流程再造,实现纪法贯通;江苏省纪委监委构建监察工作运行“1+N”制度体系,聚焦监委职能履行中的关键环节,进一步适应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工作机制;北京、山西、内蒙古等省区市注重在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前后台”分设中推动工作流程深度磨合,全面履行、一体贯彻纪检、监察两项职责。

各地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延伸的有效途径,赋予乡镇纪委必要的监察职能,构建乡镇、村居监察监督网。浙江出台关于县(市、区)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的指导意见,赋予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部分监察职责。广东、天津、江西、新疆、重庆等地也陆续出台指导意见,把监察组织设置到乡镇(街道),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形成更多监察体制改革成果。

“打虎”“拍蝇”“猎狐”,高压反腐不停歇

今年上半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半年多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促进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