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挥检察机关保障能力 提高国土资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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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海口9月6日电(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王佳艺)9月6日,海南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守护国土资源、建设美好家园”专项监督活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今年1至8月,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国土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的重点办案领域之一,共梳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68件,立案229件,进入诉前程序 163件,其中涉及国土资源保护领域案件91件,占办案总数的39.7%。





今年前8个月,海南检察机关逐步加大对国土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的办案力度,监督效果逐步显现。为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切实推动该省国土资源的保护,省检察院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的“守护国土资源、建设美好家园”专项监督活动。





该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国土公益保护这个核心综合施策,全面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做到五个聚焦,聚焦侵害国土公益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行为及行政机关履职监管是否合法、到位问题。聚焦侵占破坏农用地、林地、湿地等违法行为及行政机关履职监管是否合法、到位问题。主要涉及侵占破坏耕地、林地、湿地、草地等资源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的保护与修复;违法占用沿海防护林、沿海岸线等行为是否得到有效查处和遏止,受损海岸带生态系统是否得到有效修复。聚焦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行为及行政机关履职监管是否合法、到位问题。对涉及是否有效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主体责任是否得到落实,对关闭及历史遗留矿山和脆弱山地是否进行恢复治理;聚焦拖欠土地出让金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违法行为及行政机关履职监管是否合法、到位问题。主要涉及拖欠土地出让金及差价款,因增加容积率等而拖欠增容费和变性费的行为;聚焦国有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和国有矿产开发合同无效、土地闲置及行政机关履职监管是否合法、到位问题。主要涉及国有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国有矿产开发合同是否因严重违法而无效,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司法确认、追回被出让土地而未依法履职尽责;开发单位无正当合理理由导致国有土地长期闲置、荒废,行政机关应依法收回而未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