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18亿,濮阳这个老板被判无期徒刑!(23)

19.证人兰某、徐某2、杨某4证言及欠条、借款协议等证实:韩学臣将慈孝基金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

20.证人范某证言证实:天圣机械公司的基建、人员工资等支出费用由郭某1给范某,该厂无经营,2013年底基本建设完成。

21.证人牛某证言证实:黄河路双龙装修部牛某没有参与装修天圣机械公司中华英烈幸福园的装修。

22.证人宋艳霞证言及关于建设中华英烈父母幸福园投资的会议纪要六份证明:2014年2月17日、4月9日、10月30日、11月4日、11月21日的基金办公室会议纪要内容都是为了应付北京的一家会计事务所的审计人员编写,其实这些内容不存在,里面的资金数额是根据需要算出来的。2015年6月16日,慈孝特困老人救助基金会转入天圣机械有限公司90万元,这90万元当天就转到韩学臣个人的卡上。

23.被告人韩学臣对从慈孝基金会转款2938万元,并将其中2890万元支付给宏丰集团用于公司或个人事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韩学臣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认定被告人姚金英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认定被告人王惠卿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认定被告人王桂莲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认定被告人韩瑞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认定被告人宋艳霞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本案查封、扣押的涉案房产、土地、厂房及其他款物,由查封、扣押机关依法拍卖、处置,所得款项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对被告人韩学臣的非法所得、涉案款物继续予以追缴,所得款项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