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套路贷’了还败诉?!” 非法利益借诉讼兑现,最高法院出( 六 )

使被害人写下高额借条

,而后又通过暴力手段、非法拘禁等索取债务。值得注意的是,

还有律师参与其中,篡改借条,提起虚假诉讼。

21世纪经济报道梳理发现,尽管很多借款人称遭遇“套路贷”,但难获法院支持。判决书中给出的理由包括:未发现合同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借款人未因涉嫌“套路贷”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借款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借款属于“套路贷”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调研科科长张纵华今年7月曾撰文指出,在涉“套路贷”民事案件中,原告能提供具有较高证明效力的借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而被告难以提供与之相当的证据抗辩,容易造成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之间出现偏差,导致放贷人的非法利益通过诉讼得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