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套路贷’了还败诉?!” 非法利益借诉讼兑现,最高法院出( 七 )
综合判断借贷真实情况
“我国民事审判实行优势证据制度,一方面,放贷人能够提供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证明,另一方面,借款人没法证明收到转账后又把大部分借款以现金形式返还给放贷人的事实。”中央财经大学预防金融证券犯罪研究所所长郭华说。
“但这些证据事实并没有反映背后真实的意图,‘套路贷’放贷人正是利用了我国民事审判中过分注重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忽略了法院自身有查明事实的职责。”
郭华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因此,《通知》指出,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除对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银行流水等款项交付凭证进行审查外,还应结合款项来源、交易习惯、经济能力、财产变化情况、当事人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等因素综合判断借贷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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