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套路贷’了还败诉?!” 非法利益借诉讼兑现,最高法院出( 二 )
“套路贷”不是“贷”,而是犯罪
2016年4月,被害人胡某来到一家小贷公司借款40万元,利息10万元,借期一年,但是放贷人却以写入违约金和后期追债费为理由,要求他出具100万元的借条,并且要到银行走相应的流水,此外还扣下了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胡某最终拿到手的,只有提前扣除利息的本金30万元。
一年后的到期日,胡某迟迟打不通小贷公司负责人电话因而“违约”,被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100万本金及利息。
有法律界人士介绍,一些“套路贷”正是通过诉讼,将不合法的营利模式“漂白”变成合法。
- 国家卫健委:网上诊疗不得非法买卖、泄露患者信息
- "免费试用"不免费… 手机APP自动续费套路是这样玩的
- 租房办贷 拖欠押金 “寓见公寓”套路深
- 先装修后付款?不过是家装公司玩的套路
- 公安机关对网贷平台涉非法集资案集中网上登记
- 湖南吉首一对夫妻遭非法拘禁 相关嫌疑人已被抓
- “小生优服”非法集资案告破 明知是骗局侥幸“投资”落陷阱
- 揭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套路:让你感觉遇到大神
- 如何用“逻辑“来识破骗子的“套路“?
- 有人被骗3000多万!证监会紧急发文: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