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一公职人员受贿30余万,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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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一公职人员受贿30余万,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昌吉一公职人员受贿30余万,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18年8月7日上午,玛纳斯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起监察委员会移送昌吉市建国路街道办事处原党工委书记刘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玛纳斯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玛纳斯县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李承忠亲自出庭公诉,这也是自党和国家组建成立监察委员会以来,该院受理的首起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昌吉州纪委监察委高度重视该案的审理,组织两级监察委120余人旁听,昌吉州检察机关组织两级院公诉干警进行了全程观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