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读博士的那七年,彻底改变我(45)

 

law和science的最大不同是science我们总是在追求正确答案,如果不能证明它正确,就去证明它错误,没有“可能”,没有“模棱两可”。但是law没有正确答案,law的nature决定了任何事情都可以argument from both sides,作为一个律师,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找你代理,你都要从浩瀚的法典和案例里去寻找支持你客户的论据。

 

law student必看的一本书叫做getting to maybe,从工程师的mindset到一个律师的mindset,就是要把一个非黑即白的世界变浑沌了,然后练就一身你说他是黑他就是黑,你说他是白他 就是白的本领。

 

我觉得我很幸运,我的同学忙忙碌碌多半是为了找一份工作,而我忙忙碌碌是为了学我感兴趣的东西,相比之下,I getto enjoy law school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