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养老金积极入市的经验与启示( 七 )

1.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瓶颈待突破

早在199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号)就提出建设三大支柱,即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在“养老金与大类资产配置”系列报告第一篇中,我们对基础养老金当前的核心矛盾以及未来入市和改革方向进行了详细的解读。然而,相比于基础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混合型”制度的短板。第二支柱的主要问题在于覆盖面太小,而第三支柱尚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在整体上无法充分发挥养老金的补充作用。因此,

二三支柱的制度改革具有较大的想象空间,高效的发展将会给我国养老保险体系注入强劲的力量。

目前,我国第二支柱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组成,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而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从性质上来看,企业年金是先有基本养老保险,后来又单独建立的补充保险,没有做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