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没有改变我国基本国情( 二 )

我们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绝不是说这个过程不会发生任何变化。这一过程必然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从局部变化到整体变化的过程,要经历若干具体发展阶段,在不同时期会呈现不同的阶段性特征。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的重大政治论断,就是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生了阶段性变化,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一方面,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从生产方面来讲,已经不能再用“落后的社会生产”来概括。另一方面,从需求方面来讲,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可见,作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的重大政治论断,体现了我们党对我国社会现实的深刻把握、对人民需求变化的敏锐回应。

在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一方面,“美好生活需要”是“物质文化需要”的升级版,是人民需要内涵的丰富和层次的提升,表明人民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另一方面,“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意味着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已经不是“落后的社会生产”那样一种局面了,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差距,还存在大而不强问题。可以说,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一种量的提升和部分质的变化,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因此,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