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男子自杀留遗嘱 财产给同父异母妹妹不给亲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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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西斯·霍顿(图:美国全国广播公司)





海外网7月25日电 美国21岁男子弗朗西斯·霍顿在2015年自杀并用手机信息立下遗嘱,将财产悉数留给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而非亲生母亲。霍顿母亲兰诺拉·琼斯于2016年底向法院提起上诉,质疑手机遗嘱的合法性与真实性。近日,密歇根州一上诉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认定霍顿遗嘱真实有效。





据美国全国广播公司报道,霍顿在自杀前留下了一封手写信,在信中表示他所有的告别内容都留在手机里。霍顿在手机信息中表示不想给自己母亲留下什么,包括他已故父亲留下的1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68万元)信托基金。“如果有可能的话,请确保我的信托基金全部给我的妹妹西拉,而不是我妈妈。”在告别信中,霍顿还对一些特殊的人表达了歉意,并对自己的葬礼作出了安排。





琼斯的律师吉尔伯森表示霍顿和他母亲琼斯的关系有些疏远,霍顿去世前曾与他祖母生活过一段时间。“他们之间没有密切的联系,他的母亲有努力增进他们的感情而且似乎他们的关系变和睦了。”吉尔伯森还表示,霍顿患有心理及健康疾病包括双向情感障碍、杜尔雷斯综合征和多动症。“很难相信一个想要自杀的人会作出这样的举动。”





不过吉尔伯森表示,琼斯在意的是他儿子的真实意愿得到实现。“如果信息处于最初的编写状态,那么这份文件是可以再编辑的。”





根据密歇根州遗嘱认定法,一份遗嘱必须在两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如果没有证人在场,那么遗嘱文本必须设保人亲手书写并有手写签名与日期。尽管霍顿的手机遗嘱并不符合这两种情况,但法院仍判定其有效,理由是有足够证据证明这是霍顿的意愿。此外,最先发现遗体的霍顿室友也表示,手机信息的口吻符合霍顿的说话习惯。





2016年10月,澳大利亚也发生了类似霍顿的遗嘱案。一名55岁男子自杀前编辑了一封未发送的短信立下遗嘱。该短信收件人是他哥哥,信中男子称自己对妻子不满,要将所有遗产留给哥哥和侄子。法院判决该遗嘱有效。(海外网 胡俊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