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焦虑:专家不建议自行查抗体,疫苗批签发待更加公开透明( 八 )

陶黎纳解释道:

“在国家疫苗管理体系中,批签发作为疫苗上市使用前最后一道关口,确保疫苗安全有效。我国从2006年1月1日对全部上市疫苗实施批签发,即每批制品出厂上市或者进口时进行强制性检验、审核的制度。检验不合格或者审核不被批准,不得上市或者进口。”

陶黎纳指出,虽然国家从源头上保证企业疫苗的安全、有效性,但仍不排除一些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故意违反规则,为此,

希望借助此次疫苗事件可以建立更为完善的制度,如对故意涉事企业用重典,将企业批签发的打分结果公开透明化,让公众对疫苗质量知晓率更高。

与此同时将故意涉事企业纳入采购黑名单等。

“比如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需要给送检批次的疫苗打分,这个结果其实就可以进行公开,让公众可以选择打分更高更好的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