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萌发与实践——区(14)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萌发与实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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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积极谋划区域协调发展,无论是在浙江工作期间,还是到中央工作,他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论述都体现了对区域协调发展规律的精准把握和不断创新,对推动浙江和全国区域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

1.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探索,注重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短期与长期、重点与一般、内部与外部等重大关系,体现了对区域协调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这一整体发展观,始终贯穿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广领域更高层次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思想之中。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形成的区域比较优势论,在全国层面得以全面展开、充分发挥...

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基于对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辩证关系的认识,提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百亿帮扶工程”“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和“山海协作工程”。以“山海协作工程”为重点,则体现了对重点与一般关系的准确把握,是重点论与两点论的统一,这也是他通过局部之间的协调来推进整体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他提出要“着眼于全省经济布局优化推进‘山海协作工程’”,并制定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海洋经济、跳出浙江发展浙江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体现了对区域整体发展观的深刻把握。他提出了“六个整体推进”的要求:整体推进城乡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形成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整体推进城乡就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形成城乡一体的就业新格局;整体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着力形成城乡建设互动共进的新格局;整体推进发达地区的加快发展与欠发达地区的跨越式发展,着力形成先富带动后富、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整体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形成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相互促进的新格局;整体推进城乡配套改革,着力形成统筹城乡发展新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