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高考招录“阳光”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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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开始。这项工作事关国家人才选拔、教育公平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具有极强的组织性、纪律性和权威性,必须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计划、信息、录检、信访等各环节,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确保高考招生录取这项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工作清廉、安全、规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督促绷紧“廉洁弦”





“要时刻绷紧纪律、法律的弦,清醒认识到自己也属于承担重要职责的监察对象,清醒认识工作的敏感性,用纪律法律警醒自己,不为人情所扰,不为金钱所累,廉洁不能出问题,工作也不能出差错。”近日,甘肃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结合党规党纪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对参与高考录取的120多名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后,一名工作人员表示。





除了提醒谈话外,甘肃省各级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强化监督、督查、检查,尤其是加强对招生计划、录取管理、高考加分、特殊类型招生和信息公开等方面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范暗箱操作,确保招生录取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参与录取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脱岗、串岗,不得与招生院校发生非工作联系,干扰录取工作,自觉维护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录取工作规范有序。





紧盯招录权力运行





“招生计划、录检、投档、调整、录取权力是国家公权力的一部分,无论是省教育考试院还是各高校招生部门中负责招录工作的老师都是监察法的监督对象,被授权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录取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在日前的浙江省高考录取工作会议上,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参加专题会议,反复强调监察法颁布施行后监察对象的变化,告诫参与招录工作的有关人员用好手中的“权”。





浙江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郭丽华向记者介绍,浙江是全国高考综合改革深化试点两个省市之一,纪检监察组把保障高考改革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盯招生录取权力的运行,在严格纪律要求的同时,对招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严以及道德操守的情况实施监督,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招生录取监督工作。





严查“开后门”“走偏门”





在制度规则完善方面,重庆市纪委监委驻市教委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完善《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强化集体研究决策机制;同时,督促创新录取信息公开方式,全市首次在征集志愿环节,同步公布当时处于预录取状态的考生轨迹,确保“阳光招录”落地。





据记者了解,各地在高考招录工作中组建工作专班,强化监督力量。云南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出任录取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并在录取工作现场组建临时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甘肃省录取工作小组下设信访监察组,对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和调查处理,并在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大厅接待考生来电来信来访;河北、湖南等省也在录取组织机构中设置纪检监察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全程参与录取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强调,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高考招生录取环节出现的“开后门”“走偏门”等问题坚决查处,同时开展“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追究教育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还追究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以问责推动责任落地生根、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信息“零泄密”、计划“零突破”、录取“零违规”、违规“零容忍”,积极回应社会的关注和群众对高考公平的期待。(记者 张弛 通讯员 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