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微软、谷歌,谁拥有最好的商业模式?( 二 )

而互联网则为产品收费带来了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广告营销。广告方——不是你的客户,也没有使用你的产品——没有要求产品的实际用户为他们付费,而是间接地承担了服务的成本。长期以来,广告一直支持多种形式的媒体内容,当时主要是电视、报纸、杂志和广播。但有一家公司利用互联网将价值0.5万亿美元的全球广告市场推向了新高度,这就是谷歌。

借助互联网的规模和影响力,谷歌出色地将广告引擎转向了过去一直依赖于直接销售的新产品类别:电子邮件(Gmail)、电话(Google Voice)、操作系统(Android)等等。以车内导航为例,自从手机上可以下载谷歌地图后,整个行业在一年内就消失了,因为谷歌现在提供免费地图,消费者完全需要再为他们的汽车导航付费了。很快,从帮助台软件到咖啡,再到航空公司的零食,似乎所有的东西都能得到广告支持。

虽然事后看来很愚蠢,但一开始,这波广告支持的浪潮对微软而言有理由忽视的。因为当时互联网是一个阅读新闻、买书、玩奇幻运动和其他小型娱乐活动的休闲平台,所以,当然不是进行有意义的商业活动的交易平台。当谷歌于2004年上市时,整个美国付费搜索市场当年的收入为25亿美元。对微软来说,这只是小菜一碟,因为当时它每个月的营收就达到3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