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書致博集天卷的公开信( 十 )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所以,如果博集天卷能够拿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其他材料证明,文章为职务写作,且双方约定著作权归博集天卷所有。做書将按照法律规定删除《高晓松推荐的精读产品!涉及大面积抄袭!》一文,但目前为止我们没有看到相关证据佐证,所以尚未删除相关文章。

4.关于撤稿函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