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研药「强仿」甩锅指南——关于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一些认识误区

电影《我不是药神》引发各种讨论,感叹生命脆弱的同时也使专利制度的基本知识得到了普及,很多文章从各自的立场评点药品专利的是是非非,为如何克服专利壁垒获得廉价救命药出谋划策。不少文章热议“别人家的专利法”——印度专利法,特别是印度动辄“强仿”昂贵的外国原研药,为印度药厂可以大批生产仿制药和底层民众买药治病提供诸多便利,同时探讨中国是否可用强制许可解决病人吃不起救命药的问题。本文结合已有实践和现有相关法律规则澄清大家对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一些认识误区。

误区一

印度仿制药之所以便宜是因为印度经常使用强制许可?

印度的“仿制药大国”地位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宽松的专利法律体系,特别是印度专利法著名的“3(d)条款”确定的专利授予标准非常严格,可以排除药品的一大批专利申请。印度专利法也有强制许可的规定,但印度并不是经常使用强制许可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