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不是只有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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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化解矛盾近万件。





武法宣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于婷





实习生高丽摄影报道





生活中遇到矛盾纠纷,不少人会选择和对方“对簿公堂”。但是,从立案开庭,到宣判执行,不仅费时误事,小的矛盾也会在彼此的“拉锯战”中,不断升级。其实,有不少纠纷都是可以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的。





从2016年底起,成都武侯法院将公证机构、商事仲裁、保险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员等社会解纷力量引入诉讼服务大厅,借助这“五大平台”的力量,共同搭建了一张“诉源治理”网络。至今,已让1万余件案件在诉前得到化解。





公婆儿媳因房反目诉前介入化解矛盾





成都市民袁女士早年和丈夫一起在武侯区购买了一套房。袁先生曾口头立下遗嘱,死后房产份额全部由妻子袁女士继承,袁女士可自行处分房屋,作为日后生活、养育子女、赡养父母等费用支出的来源。当时,袁先生父母也在场,表示同意放弃继承权。





袁先生因病去世后,为偿还他在治病期间欠下的外债,妻子袁女士提出卖房还债。然而,此时袁先生的父母却突然变卦,拒不配合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使房屋迟迟无法出售。





无奈之下,袁女士只好将公婆告上法院。在纠纷进入诉前调解程序时,武侯法院工作人员向袁女士和其公婆推荐,由公证处来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





通过公证员的耐心调解,最终,一家人拿着公证书顺利办完相关继承手续。





像袁女士家这样的矛盾,若通过诉讼审理,平均需要花费142天,而该案通过公证处调解仅用了3天时间就全部处理完毕。





五大组织“跨界合作”探索形成诉源治理模式





“从2017年底开始,我们与律政公证处合作,23名公证处工作人员入驻法院参与诉前调解、司法送达、调查取证、协助执行及保全等工作。”武侯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谢黎明说,公证处入驻武侯法院1年多时间里,已成功调解案件1324件。





针对近年来法院离婚、财产继承等家事纠纷占据民商事案件比重较大的特点,由公证人员在诉讼前组织调解,调解成功后或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结案,或流转至法院出具调解书结案,或双方当事人将调解协议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结案,法律效力与判决书一致,对案件进行了合理分流。





除了公证处入驻法院外,武侯法院还与商事仲裁联合,成立了全省首家诉讼与仲裁衔接办公室,引导当事人改变诉讼管辖约定为仲裁管辖约定,召开金融机构联席会,建议金融机构在合同中将管辖约定为商事仲裁;与省保险行业协会合作,成立保险合同争议调解工作室;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工作室。以上5大组织均已入驻武侯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截至目前,共接受武侯法院委派调解案件4220件,近半数的案件止步于诉前。





放眼全市,成都法院已将诉源治理融入成都市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总体部署,经过2年的全面深入实践,探索形成了“三导三共三同”分层治理的成都“诉源治理”模式。全市法院近2年在线上线下推动近25万件涉法涉诉纠纷向诉讼以外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分流,全市案件量最大的武侯、高新法院,分别在2017年实现了受案量和受案增幅同比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