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教主行走江湖第三绝技: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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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次说书中,程宝给大家说了下增教主行走江湖的第三绝技——“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二教程——“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个人转让住房除外)”。今天,程宝给各位看官带来的是该绝技的最后一个教程——“个人转让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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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教程的概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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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教程的详细攻略如下: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2)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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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教程的表格攻略如下:
说到这儿,本次说书就要告一段落了,增教主行走江湖的第三绝技——“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到此也就讲完了。
增教主行走江湖还有哪些绝技呢?最近在江湖上流传的增教主行走江湖的第四绝技——“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是真的吗?该绝技真如江湖上流传的那么玄乎其玄吗?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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