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避执行甚至暴力威胁法官 江西237名老赖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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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躲避执行甚至暴力威胁法官 237名“老赖”被判刑





新华社南昌6月28日电(记者赖星)以自残方式拒绝执行、隐匿财产躲避执行甚至暴力威胁法官……2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多起打击“老赖”典型案例。从2017年1月至今年5月,江西法院陆续开展了一系列打击拒执犯罪的专项行动,已对237名拒执犯罪被告人判处刑罚。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介绍,从这些被告的行为特征看,有的属于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有的属于非法处置法院已经查封的财产,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有的拒绝报告财产情况,被采取拘留措施后仍拒不执行。以上均属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拒执罪典型行为方式。从犯罪主体而言,既有自然人犯罪,也有单位犯罪,还有因案外人妨碍执行而构成犯罪的情形。





例如,在郭庆勇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公诉一案中,郭庆勇在法院强制执行现场,拒不听从执行法官劝告,以点燃煤气罐、用头撞地,撞装载机等自残方式阻挠执行、威胁执行法官,致使强制执行活动无法继续;被执行人陈广博欠下2000余万元股权转让款,却通过私自处分财产的行为恶意降低债务偿还能力,刻意规避法院执行。





为此,江西法院发挥刑罚的惩罚、教育、预防功能,依法惩处被执行人。对于拒执犯罪情节严重,刑事追究程序启动后被执行人仍然抗拒执行,态度恶劣的,坚持依法严惩;对于犯罪情节较轻,被执行人能及时悔悟并积极履行的,依法给予宽大处理,判处缓刑甚至免于刑事处罚。通过区别对待,引导当事人做出正确的选择,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